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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斌在行政诉讼法草案座谈会上说 “民可以告官”是法制建设一件大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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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4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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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斌在行政诉讼法草案座谈会上说
“民可以告官”是法制建设一件大事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法制日报记者李群、本社记者周长新)制订行政诉讼法,规定“民可以告官”,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内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在今天开始举行的全国讨论、研究、修改行政诉讼法草案座谈会上说的。
万里、彭冲、周谷城等会见了参加座谈会的代表。
王汉斌在会上讲话时指出,行政诉讼法是一个很重要的基本法律,我们过去对这样的法律研究还不够,经验还不多,很需要集思广益,依靠集体智慧,争取把草案修改得更加完善。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瑜在发言中说,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将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它将填补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空白。
著名法学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张友渔在讲话中,对行政诉讼法草案的一些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
围绕草案中有较大意见分歧的诸如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行政案件上诉到法院之前是否要经行政机关复议;起诉人提出起诉后,行政机关能否改变原来的处理决定,起诉人能否撤诉;行政规章能否作为判案依据等问题,座谈会上将进行充分讨论。
为期一周的座谈会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持召开的。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和法律专家100多人,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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