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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遭侵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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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执法人员遭侵害
我县乡镇司法助理员在执行公务中,遭受侵害的现象屡有发生。
今年7月,漆河区公所秘书李昌祥之子李冬冬与陬市镇重坡岗村聂世明因故扭打,双方均受轻伤。李冬冬要聂家报销20多元医药费,而聂家只同意出一部分。镇司法办主任罗林阶多次调解不成,准备交法庭处理。10月10日上午,李冬冬母亲杨正香跑到镇司法办大骂罗林阶。下午杨正香和丈夫李昌祥找到罗林阶,杨正香上去就给罗林阶两个耳光,李昌祥朝罗林阶的太阳穴、面部各打一拳,向腰部猛踢一脚。罗被打得昏倒在地。
去年8月5日,黄婆店乡正龙村村民卢冬英与村民刘金菊发生口角,卢一气之下服农药身亡。乡司法助理员周兴球在调解处理这件纠纷案时,卢家亲友趁人多混乱之机,朝周兴球扔泥块、打冷拳,并且卡他的脖子。
前些时候,太平桥乡司法助理员向桃初,在调解处理九庄育村一起山林纠纷案时,被人用剪刀剪破一条被单、3条裤子等物。
上述情况已严重地影响了司法助理员队伍的稳定,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呼吁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乡镇司法干部开展工作,严肃处理殴打司法助理员的事件,依法惩处触犯刑律的违法犯罪者。  
      湖南桃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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