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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表彰一批优秀商业企业家 胡平希望国营商业带头依法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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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5
第2版(经济)
专栏:

商业部表彰一批优秀商业企业家
胡平希望国营商业带头依法经营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陈芸、本报记者王锦鹄报道:商业部、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日前授予原沈阳人民旅社总经理王淑琴等41人全国优秀商业企业家称号。这在我国商业系统还是第一次。
与此同时受到表彰的还有116名全国优秀商业企业经理
(厂长、主任)和30个全国商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商业部部长胡平在表彰会上对这些优秀企业家和经理们提出殷切的希望,他首先强调商业企业家应成为依法经商的模范,带头同各种掺杂使假的行为做斗争。他说,当前生产、经营中弄虚作假现象相当普遍,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最近新闻界揭露的内蒙古自治区一个供销社在羊毛中掺重晶石粉一案就很典型。作为国营商业企业应依法经营,树立自己在市场中的良好形象。
胡平还希望商业企业家在深化改革中作出表率。他说,目前全国商业企业实行承包的面已达80%以上,以租赁经营为主的“改、转、租”和承包的面已达90%以上。但商业改革仍需进一步开拓,要增强自我约束机制和活力,运用科学方法,加强质量管理,接受法律的、行政的、社会的、舆论的监督,不辜负人民的希望。
胡平说,当前整顿治理流通秩序,要充分发挥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的主导作用,但要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作为国营商业企业家,应当有气魄,敢于参与竞争,发挥自己的优势,为稳定市场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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