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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储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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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5
第2版(经济)
专栏:金融知识

住宅储蓄
为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自1986年开始,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了住宅储蓄。那么,究竟什么是住宅储蓄?它在住房改革中起什么作用?在此请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同志简单介绍一下。
——编者
住宅储蓄是与住房改革相配套的一项存借结合的银行业务。主要服务对象是准备购房、建房,但经济能力一时难以达到,有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储户最少要将占购、建房款30%至50%的资金以整存整取或零存整取的形式存入办理此项业务的银行。至少存满一年以上,就可以据此申请最长五年期的住宅借款,以补充购房资金。假设在某地购房需1万元,储户至少要存入银行3000元,定期一年。一年以后可得到为期5年的7000 元借款;若存入6000元,则可获得14000元借款。一般来说,借款数额随存款数额的增长而增长,还款期限也随存款期限的延长而延长。如果将3000元存入二年期,就可以得到最长10年期的7000元借款。
目前我国很多省市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都开办了住宅储蓄。由于各地物价水平、收入水平等具体情况不同,存借款比例、利率也各有差异。以利率为例,总的原则是低来低去,高来高去,除少数房改城市试发住房券,存储年息为1.8%外,多数地方住宅储蓄存款年息最低为2.88%,最高为8.64%;一年期借款最低年息为4.32%,最高在10.08%左右。储户办妥购房借款事宜后,一般需在借款期内分月偿还本息。假如借入一笔为期5年的7000元借款,每月平均需偿还借款本息134.55元(按年息5.76%计算)。另外,储户在取得银行借款时还需要有经济担保,并将房产抵押给银行。
参加这项储蓄,欲购、建房者可以从银行得到借款,以解决住房紧张的困难。同时由于分期还款,既减轻了储户集中还债的压力,又促使人们计划开支,勤俭节约,因而深受群众欢迎。
张 媛 孙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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