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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社会服务 缓解社会矛盾 民政工作为社会安定做贡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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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5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实施社会服务 缓解社会矛盾
民政工作为社会安定做贡献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民政部长崔乃夫今天向记者介绍说:五年来,我国民政部门通过完善改革措施,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社会职能,认真实施社会服务,解决社会矛盾,为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有了重要进展。全国已建立乡(镇)政府69842个、村民委员会845025个。与此同时,整顿和加强了城市居民委员会,并陆续开展了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改革救灾款的使用管理方法。在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扶持灾民生产自救、实行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并对6个省、区实行救灾款包干使用,对209个多灾贫困县予以重点扶持,从而突破了传统的救灾格局,增强了救灾工作的活力,提高了救灾工作的效益。5年来共发放救灾款43.4亿元,救济款11.9亿元,救济扶持灾民3.4亿多人次,较好地帮助灾民克服了生活和生产的困难,促进了灾区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各地民政部门还把救灾同扶贫紧紧地结合起来,截至1987年底,全国累计扶持贫困户1844.4万户次,其中一半摆脱了贫困。 ——社会福利蓬勃发展。在巩固家庭自我保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办的福利事业为骨干,以社会办的集体福利和社区服务事业为主体的新格局。全国城乡各种福利院(包括敬老院)达到3.6万所,床位总数达到64.9万张,分别比前5年增长2.3倍和1.6倍。全国有617个县实现乡乡有敬老院。社会福利生产明确了福利工厂是特殊性的企业,确立了以集体、小型、分散为主的发展方向,促进了福利企业生产的发展。福利企业总数由5000个发展到2.8万个,残疾人就业由10.4万人增加到50.4万人。大中城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基本就业。
——优抚工作在改革中取得明显成效,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先后认定了西路军红军老战士3000多名,红军失散人员15万名;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理顺了关系,拓宽了领域,迈出了新的步伐。建立1197处干休所,服务管理工作已走上轨道。1987年全国已建立2052多个两用人才服务机构。5年来,已有152万多退伍军人得到开发使用,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支生力军。
——社会事务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所改革,有所创造,有所发展。行政区划改革了过去的城乡分割设置市、镇的方式,制定了新的标准,推动了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发展。建制镇由1982年的2968个增到1987年的11103个,中小城市由278个增加到378个。殡葬管理工作划定了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规定了共产党员和干部应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加强了婚姻登记法制建设,修订了《婚姻登记办法》和涉外、涉港澳、涉台婚姻登记的一系列规定,使这项工作纳入了法制的轨道。收容遣送、信访等工作,也在改革中取得成绩。(罗盘 彭保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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