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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的“主体意识”——记富阳县金属回收公司经理汪建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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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8
第2版(经济)
专栏:

劳模的“主体意识”
——记富阳县金属回收公司经理汪建荣
蒋观泰 楼冰
在杭州富阳县,人们都夸金属回收公司37岁的经理汪建荣遵守国家经济政策、维护市场秩序的本事大。
还是在1986年,废钢铁市场刚刚放开,一些部门和单位纷纷插手,使得废钢铁更加紧缺,价格猛涨。富阳机械厂是消耗废钢铁的大户,因原料严重不足,生产即将停顿。厂长马上就想到了汪建荣。
摸到汪家已是半夜。听说富阳最大的机械厂要停工,汪建荣说:“我会想办法把废钢送去的。”
第二天一早,汪建荣跑到仓库一看,库存不多,便让工人把已经装车将运往钢厂的废钢先送到机械厂救急。厂里的同志很感动,在结帐时主动提出多加一些价,而回收公司的同志说:“还是原价,280元一吨。”
“别人都卖400元一吨,你们怎么……”
“汪经理说的,不管人家什么价,我们回收公司只有一个价,国家政策规定的价。”
由于回收公司以物资部门主渠道的姿态积极参与市场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使得富阳的废钢铁价格一直比较平稳。
公司内有些人觉得汪建荣不涨价“太傻”,说:“市场是国家让放开的,大家都在涨,我们不涨白不涨,到时候国家收缩了,要涨也没得涨。”汪建荣耐心引导说:“放开和涨价是两回事。我们公司是国营物资部门,如果跟社会上其他公司一样乱涨,那么,谁来平抑价格,维护和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
这种经营之道,虽然暂时使公司利润增长减缓,却维护了必要的经济秩序,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声誉,为业务的发展赢得了更多客户。从1982年汪建荣从县物资局调到金属回收公司当经理起,企业经济效益成倍增长,利润居全省县级回收公司首位。他也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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