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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窃破案后能物归原主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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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律信箱

失窃破案后能物归原主吗?
编辑同志:最近我家一台收录机及粮票、现钞等物失窃。请问:如果将来破案了,我能如数拿回被窃的东西吗?
沈鑫元
沈鑫元同志: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当盗窃案件被侦破后,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缴犯罪分子的赃款、赃物,并应在盗窃案件审理终结后,将原物退归失主。
如果犯罪分子已将所盗财物部分或全部挥霍掉,那么,被害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民事赔偿的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要求,应一并予以审理。必要时可以查封或扣押被告人的财产,作为对被害人经济损失的赔偿。如果被告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就只能自己承担这一损失。根据不株连无辜的原则,不能动用犯罪分子家属或家庭其他成员所有的财产偿还;如果家中成员参加盗窃或共同挥霍犯罪分子盗窃所得,则可动用。
如果被告人现在无力偿还,刑满释放后也就不再归还了。如果赃物被出售,公安机关找到线索后也应追回归还失主。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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