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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一任,造官一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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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1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为官一任,造官一方”
疾恶人
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可我们有些“公仆”,却是“为官一任,造官一方”。
有一个副县级单位,共有四十几名干部。除几位领导外,已有十几名安排了正副局级职务,但还有二十几名是“光头”。单位领导看在眼里,想在心里。前不久,几位领导一合计,决定对这二十几位弟兄分别给以“正局级、副局级、正股级某某员”的职务上报组织部门。上级组织部门在该单位领导的一再“请示”下,也就以“干部职务任命多少反正无指标控制”为后盾,成人之“美”了。于是很快专门下发了两个任命文件。这样,二十几位“光头”干部个个有了“乌纱帽”。对此,人们担忧地议论说:如此下去,“全民皆官”还需几天!
为何出现“造官一方”的怪事呢?原因不外乎:一是我们一些为官者心术不正。他们认为,给人恩惠莫过于给官。给的愈多,得报就愈多,自己这领导就好当。将来退位了,讲话也会有人听。何乐不为呢?二则我们有些干部的“乌纱帽”来得太容易。目前一些地方任命干部的情况是,只要报上去《干部职务任命审批表》,就分期分批地批下来,报什么职务,就批什么职务;报多少个,批多少个。既如是,热衷“造官一方”者能不趁虚而入吗?
“造官一方”是一个造成机构膨胀、官员膨胀的“毒瘤”,必须坚决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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