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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县组织“小家庭”走向“大开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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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1
第2版(经济)
专栏:

  昌邑县组织“小家庭”走向“大开发”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张百新报道:山东省昌邑县在用工制度上不搞“一平二调”,靠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走出了一条“小家庭”适应“大开发”的新途径。
1986年开始,这个县的农业生产出现徘徊不前的状况。为了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县里决定组织农民挖河清淤,搞农田基本建设,开发荒山荒滩,增加收入。有的干部认为分田到了户,组织农民不像过去那样一呼百应,困难大;部分农民则怕成千上万人上阵,再吃过去“一平二调”“大呼隆”的苦头。针对这些现实问题,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适合农村开发生产的新措施和政策。
县委、县政府明确规定,在搞开发性生产中,谁出工谁受益。如荒滩开发,哪个乡镇出工多,哪个乡镇就分到的虾池盐田多,不搞平均主义。过去农民出工,有关部门只是象征性地补助几角钱,农民对此有意见。昌邑县在开发性生产中,除每个劳动力完成省里规定的15个义务工外,其他出工一律按劳付酬。
开发性农业投资多,风险大,农民最怕劳民伤财,花钱出力不见效益。县里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十分强调科学态度与求实精神。在开发沿海滩涂前,首先运用遥感技术,对滩涂进行全面普查,请上百名专家技术人员共同制定滩涂开发总体方案。最后再把方案和具体规划交于社会各界人士反复讨论,认可后才动工。今年仅一个春天,全县10万人上阵,建成5万亩虾池,今年平均亩产达到60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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