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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和整顿的几个问题与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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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3
第5版(理论)
专栏:

  关于治理和整顿的几个问题与建议
  徐雪寒
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尽管抓得晚了些,但现在在某些方面已初见成效,这说明只要下决心去做还是来得及的。为此,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十年来,无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是有目共睹的。但也出现一些缺点和失误,使改革和建设都面临着不少困难,难以健康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通货膨胀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少数经济学者不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不研究建国29年(1949—1978)来经济发展中几次大起大落的惨痛教训,提出“适度通货膨胀有益论”,主张用多发票子人为地加速经济高速发展。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有害的。1984年因信用膨胀和消耗大量外汇储备造成经济过热。1985年为消除经济过热,曾提出三年进行小的调整,即“软着陆”,但却半途而废。1986—1987年继续大量增发货币,其速度大大超过工农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使1986年第二季度以后经济持续加热。于是,通货膨胀就呈日益明显之势,难以遏制。
(二)城市改革以“块块行政性分权”为主的模式(也有条条行政性分权的,如全行业大包干),弊多利少,它既不利于搞活企业,也不利于宏观调控。通过改革适当放权,合理地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各自的积极性是必要的,逐步改变中央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方式也是必要的,但决不能因此而削弱中央的宏观调控力量。同时,通过改革,必须维护和培育全国统一市场,决不可使企业由原来从属于中央条条改变为从属于各级块块。就财政而言,从对省市推行“分灶吃饭”,到今年实行财政大包干,并以实际完成数为基数一定3—5年不变。其结果是各省之间不尽合理;中央所得甚少。近年来,中央财政收入增长还抵消不了物价的上涨。就金融而言,各级地方政府对金融都有巨大的干预力。由于信贷由各省市包干,金融分割也就固定化了。再则今年又实行外贸出口收汇计划,由各省、市包干,外汇留成、进口用汇也是如此,进出口许可证也下放到地方掌握。由于省市对地县也逐级实行各种分级包干,于是第二个层次的分割又出现了。结果:(1)中央宏观调控力量大大削弱,形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预算外计划外的投资便势成燎原。(2)在这种体制下形成的相互冲突的经济利益促使各级地方政府分地割据,互相封锁。外贸则对内抬价收购,对外削价竞销,本来就发育不良的国内市场更加分割破碎了。
(三)改革不配套,诱发“短期行为”。改革、开放的大方针,无疑是正确的,十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有配套的措施。近年来,甚为流行的“撞击反射”改革办法,即使某个单项改革取得一时的成效,但因为不配套,发生“真空”、“错位”、“反差”,也难以巩固,甚至难以收拾。例如,生产资料实行双轨制后,没有同时建立相应的市场组织、市场管理和必要的法规。这样,流通领域出现严重混乱,引起人民普遍不满。
(四)缺乏系统有效的产业政策。旧体制下形成的不良经济结构,是提高经济效益和保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大障碍。1979—1981年的经济调整,虽使经济结构在农轻重的关系等方面有相当改善,但未能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党的十二大确定以农业、能源、交通运输、科学技术为战略重点,是对产业政策正确的原则规定。但是,一则没有进一步具体化,二则没有有效的机制与政策手段加以贯彻。1984年以来,经济结构反而有恶化的趋势。首先,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通过初步改革——家庭承包责任制和调整粮价曾取得了重大的效果,连续几年粮、棉、油丰收,到1984年达到顶峰。有些人以为粮食问题已经解决,于是减少对农业物质的投入,而同时实行减少农民收入的粮油合同征购,结果大大挫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其次,近几年来,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给国民经济带来了生气,在农村资源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开发利用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靠当地政府的各种“优惠”措施,包括不适当的税收减免、信贷“输血”,拔苗助长搞起来的。这就造成了遍及各地的小丝厂、小纱厂、小烟厂、小酒厂等加工工业的盲目发展,其产品大多质量低劣,成本高昂,技术落后,原材料能源消耗过高,并且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等。第三,对于技术引进、外资引进和外汇留成的优惠待遇,主要是向某些地区倾斜,而不是以国家产业政策、技术结构政策等为依据。引进不配套,引进多、消化创新少,硬件多、软件少,结果是花了大量的财力和外汇,而对于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进步作用并不理想。最后,一般加工业发展过快,基础设施、基础工业发展滞后,使得全国能源、原材料以及交通运输越来越紧张。
(五)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我国的改革已有十年,政治体制方面也有某些改革和进步,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发挥了某些权力机构作用,开始建立和完善各种法律法规,民主政治建设也有了增强,报刊舆论也有某些改革开放,增加了透明度。但另一方面,机构的设置愈来愈庞杂,冗员多,官僚主义膨胀,几乎成为难以医治的顽症。一度实行的人事权下放办法,由于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监督制度和缺乏人才的流动与竞争机制,这就给了任用私人、提拔亲信等不良行为以可乘之机。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了开端,但还不充分。在“左”倾路线下“言者有罪”的作法虽已扭转,但“报喜得喜、报忧得忧”的情况仍然所在多有。种种腐败现象的未能及时有效地制止也都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有密切关系。
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和任务,人民是拥护的,但也有所疑虑。因为治理、整顿带有经济调整、总量紧缩的性质,某些地区、部门、单位的局部利益与本位利益将会受到触动,某些享有特权的人的利益也会受到触犯。他们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就将重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故伎,使正确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遇到抵制和阻力。因此,好的决议还需要有贯彻到底的毅力,决不应遇到阻力就转弯,这样会导致矛盾在拖延不决中深化。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想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使治理、整顿成为全党自觉的行动。首先对于过去十年的经验教训要认真总结,成绩固然要讲够,问题也必须说透。严格遵循党的十三大决定的“注重效益、提高质量、协调发展、稳定增长”的战略,从中央到地方,真正改变高速度、高消费的错误做法。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明年工业增长速度降到10%甚至更低一些”,这是完全正确的。经济稳定地发展是我国长期的战略方针。国民经济大起大落,既不利于改革开放,又不利于发展。
第二,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明年物价上涨要明显地低于今年,实现这个任务必须付出十倍的努力。中央银行今年1—8月货币投放失控,对明年物价翘尾巴的可能性要有足够估计。所以,为控制通货膨胀,需要采取一系列过硬措施。首先,1989年财政决不能再有透支性赤字,以免货币继续超经济发行。其次,今后中央银行货币供应量必须严格限于国民经济增长的范围内。现在这种“货币发行增长率=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的公式,是一个实行通货膨胀的公式。中央银行应该更好地运用利率政策,存款不仅要保值,而且要能增值,这样才能更有效地稳住和扩大定期储蓄存款。贷款利率,除按照国家产业倾斜政策有不同档次的优待外,其他贷款利率应高于通货膨胀率和存款利率。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利率应按经济情况随时调整,当前则应适当提高。现在计划外投资仍处于失控状态,其资金多数来自银行信贷,明后两年必须使之有较大数额的下降。其三,采取回笼货币的措施。实行公房出售一则缓不济急,二则房租未提高之前难以顺利进行。不如银行适当提高黄金收价,减少走私,然后拿出适量的库存金银制成首饰出售,回笼后不再发出。
第三,整顿经济秩序要与治理经济环境互相推进,配套实施。目前整治的办法,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发布了一系列决定和规定。问题是要言出法随,敢于碰硬,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在倒爷等问题上,正如一位领导同志所说,领导同志先要管好自己,二要管好子女,三要管好自己周围的工作人员。要警惕和克服权力资本化的弊端。在公检法和监察机关的执法过程中,保护犯罪者应与贪赃与窝藏者同罪。总之,党必须从自身做起,严肃党纪,加强和健全法规法制,使中国成为法治国家。
第四,全面深化改革。因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而放慢步调的主要只是物价改革和工资改革,其他改革应坚定不移地进行,而且有几项还必须同时进行。例如财政信贷、外贸外汇的大包干制度,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制度等,要认真总结加以改革。通过这些改革,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节力量,削弱各自为政的倾向;加强人大这个权力机构对财力使用、货币稳定、外贸外汇等进行有效的及时的监督。中央的宏观调控也要接受社会监督,以进一步体现政治民主化和决策科学化。
最后,对于现行的治理、整顿措施,要明确临时的与长期的,治标的与治本的区别。比如,为消除通货膨胀,用行政手段管制物价,只是必要的应急措施,根本办法是釜底抽薪,消除财政的透支性赤字和端正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否则,是决不会成功的。粮食、棉花、蚕茧、化肥、某些品种的钢材等实行专营,也只能是临时性的。钢材等生产资料的价格,短期实行双轨制是可以的,但长期实行决不可取,因为这不仅与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相矛盾,而且与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改革目标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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