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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部署关停计划外烟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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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4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烟草专卖局部署关停计划外烟厂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烟草专卖局配合当地计委、工商、银行终止计划外烟厂的生产,停止其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贷款,撤销银行账号,吊销营业执照,收回注册商标。
国家烟草专卖局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关停计划外烟厂的通知》,向各地通知说,凡有计划外烟厂的省(区),都要成立计划外烟厂关停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级烟草专卖局长任组长,负责关停计划外烟厂的工作。各级烟草专卖局必须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计划外烟厂产品进入市场。各级烟草专卖局还要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关停计划外烟厂的善后工作。对技术熟练的工人及技术、业务骨干,根据实际需要,可考虑吸收到计划内烟厂;对有使用价值的原辅材料、烟机设备,要按质论价调剂给计划内烟厂,对无使用价值的原辅材料、烟机设备,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销毁。
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加强对计划外烟厂关停工作的检查验收,对逾期不关停的计划外烟厂,要在省(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计委、监察、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做好强行关停工作。对属于关停的计划外烟厂,任何个人无权以任何借口予以保留或恢复。
国家烟草专卖局还强调,在关停计划外烟厂的工作中,各级烟草专卖局必须为政清廉,令行禁止,顶住走“后门”、说情风和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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