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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吃饭”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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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5
第7版(国际)
专栏:

  “代客吃饭”公司
  刘正宁
在英国,很多人家常常在一天时间内,收到好几个请帖,在同一时间应邀去参加几个宴会。为了既不影响自己的正常工作,又能妥善处理好人际关系,还清“人情债”,富豪人家就请人去“代客吃饭”。
有个叫格林柯的人,针对这种情况,首创了一个“代客吃饭”公司,专门提供这种服务。这个公司雇佣的人员都经过严格挑选:年龄20—30岁,具有中等文化水平,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漂亮,并颇具风度。雇佣的这些人员,先要进行半个月的礼节、仪态等各种交际的训练,然后才可以去充当“代客吃饭”服务员。这些服务员应变能力强,社交口才好,礼节娴熟,热情周到,十分受人欢迎。这个公司拥有150名青年男女。他们在完成本身的服务业务外,还能吃到丰富的酒席,当然也规定不可以喝醉酒,如喝醉酒,除了扣除本身的工资外,还要向主人和公司各交纳100英镑的赔偿名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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