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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铁路分局出了怪事一桩——倒卖车皮 事实确凿已查证 记者采访 铁路局长竟辩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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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6
第2版(经济)
专栏:

  长沙铁路分局出了怪事一桩——
  倒卖车皮 事实确凿已查证
  记者采访 铁路局长竟辩护
本报讯 记者吴兴华报道:今年6月、7月,原广州铁路局长沙分局长沙铁路运输贸易公司倒卖16个车皮,非法收取车皮费17280元。此事已经长沙市西区工商局查证,但长沙铁路分局局长廖济广、副局长曹伯魁却公然为倒卖车皮辩护。
今年4月,汉寿县粮油贸易公司长沙经营部运了一批大米到长沙市,待运到深圳。6月,该经营部业务员找长铁运贸公司联系车皮时,该公司的朱某和成某提出要按车皮吨位每吨收费18元收车皮费,60吨的车皮,一个车皮收费1080元;但收费不能直接收,要把大米款转到运贸公司的帐上,以体现进、销过程,便于做帐。汉寿县粮贸公司长沙经营部运粮心切,被迫同意了。6月23日,该经营部业务员张跃山既代表汉寿县粮贸公司经理罗胜长,又代表汉寿县粮贸公司长沙经营部与长铁运贸公司签订了两个假购销合同:一个是汉寿县粮贸公司卖480吨饲料给长铁运贸公司;另一个是汉寿县粮贸公司长沙经营部向长铁运贸公司购买480吨饲料。当天,汉寿县粮贸公司长沙经营部向长铁运贸公司付购买饲料货款182400元。后来实际发运了6个车皮共360吨大米到深圳北站。
今年7月,长铁运贸公司又以上述同样手段倒卖10个车皮给汉寿县粮贸公司、汉寿县粮贸公司长沙经营部和汉寿县粮食局设在深圳的单位——深圳洞庭粮油贸易公司。
今年8月5日,长铁运贸公司从汉寿县粮贸公司长沙经营部原付的饲料货款中扣除16个车皮的车皮费17280元,以及这6车皮大米的运杂费等,将余下的16万多元退给了汉寿县粮贸公司长沙经营部。
11月上旬,记者就长铁运贸公司出卖车皮给汉寿县粮贸公司长沙经营部问题,到长沙铁路分局采访。该分局局长廖济广、副局长曹伯魁为之辩护,并于11月10日向记者提供书面签复材料说:“以上是正当经营业务,不存在出卖车皮的问题。理由是:第一,运输贸易公司有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营业执照,可以经营议价粮油”。“第二,有购销业务合同”。“第三,有正常的货款收付往来。”“第四,按规定申请了要车计划”。随后,该局副局长曹伯魁又带人到本报编辑部提供了内容相同的辩护材料。但是,工商部门查证的结果表明,他们的辩护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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