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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基本法咨委会章程初稿拟成 与香港的类似但具有澳门特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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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澳门基本法咨委会章程初稿拟成
  与香港的类似但具有澳门特色
本报香港12月25日电 澳门消息: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章程(初稿)已草拟完成。章程小组昨日上午举行记者招待会,向新闻界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章程(初稿)。
章程(初稿)序言部分表明,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同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不同,彼此没有隶属关系,它是民间的咨询组织,在澳门居民与基本法草委会之间起着联系和沟通的作用,并本着民主、合作、公开的精神,客观、全面、深入的原则,以及民主协商、兼容并蓄、求同存异、不强求一致的态度进行工作,以使收集、整理、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具客观性,全面性和代表性。
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章程共有15条。
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章程(初稿)与香港的相类似,但有澳门的特色。例如成员的条件没有明确限定居澳的时间,并可自我推荐。咨委成员不少于60人,不多于100人。成员须是澳门有代表性之人士,包括在澳门的葡萄牙后裔居民,以及个别有代表性外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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