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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雇工现象初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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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社会一角

  ●学到本事挣到钱随便“跳槽”
  ●挨打受骂受欺负有苦难言
  北京雇工现象初探
  本报记者 袁建达
北京市目前有多少雇工?谁也说不准。
北京市劳动局今年4月作过一次统计,全市约有5至6万雇工,其中城镇地区有1.8万。这还不包括20%的遗漏。时过境迁,如今雇工的数字大大超过那时了。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搞活政策以来,个体行业如雨后春笋,遍布大地,当年曾销声匿迹的雇工现象应运而生。雇工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方便人民生活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其中有些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忧虑。
雇主的忧虑
雇工最大的特点是流动性大,这也是雇主们的忧虑所在。
雇主雇用帮工,一般不签合同,不订协议,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于是,种种矛盾便在这“简易”的雇佣过程中发生了。
北京东城区悦宾餐馆老板告诉我,开店之初,他曾雇了一位安徽帮工,精心培养他学做饭、学炒菜。一年以后,这位帮工的手艺圆熟了,挑起了餐馆烹饪的大梁。谁知,正当用人之时,他“跳槽”了。老板束手无策,只好重新培养厨师。
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今的外地帮工,不像从前那样木讷、本份了。他们互通信息,随时流动,在一个地方干上一年半载算是长的,干上一两个月也不算短。有的雇工临走时还顺手牵羊,卷走东家衣物。今年11月初,北京安定门外就有一位雇工拉走雇主的细软和冰箱,远走他乡,不见踪影。
呼唤八小时工作制
与雇主的忧虑相比,雇工们的境遇似乎更值得社会注意。
如今在京城1.1万家个体餐馆、旅店、商店当雇工的外地人,绝大多数是十七八岁的农村姑娘,她们离开了父母,告别了学校,走上了一条艰难的人生之路。
朝内大街的民芳餐馆是一家遵纪守法的个体户,餐馆的3名安徽籍雇工与年轻的老板夫妇互称兄妹。已在这里干了3年的陈小桂说,她们有专门的房间住,工资每月可拿一二百元,心里很满意。但是,每天工作时间要超过10小时,更谈不上有休息天了。刚进餐馆的合肥姑娘江燕说,老板待她们很好,就是觉得睡眠不够,上眼皮同下眼皮老打架。江燕还是团员,很想过过组织生活,可惜当了雇工,既没有人来过问这件事,也没有时间出去联系,组织关系自然中断了。
北京市妇联和崇文区妇联对50名女雇工的调查表明,每天劳动10小时以上的占76%,工时最长的达16小时。50人中几乎没有人有休息日。
八小时工作制,对于这些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农村姑娘来说,已是一个十分迫切的要求了。
被侵害的权利
不学法,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是京华雇工们的一个通病。这使一些雇主欺负起雇工来无所顾忌。
一位女雇工在崇文区妇联的调查表上偷偷写道:“来这里干活快3个月了,只给了一个月的工资。”
崇文区的雇工中,被打受罚的事情时有发生。
最突出的例子,恐怕要数发生在北京站西侧的迎宾饭馆了。10月的一天,一名外号叫“臭子”的流氓在店内寻衅闹事,把一位山东伙计打得死去活来。店老板慑于流氓淫威,竟不敢为雇工去报案。后来,受害者的父母辗转进京告状,才迫使流氓付出1500元医药费。奇怪的是,法律对于这件恶性伤害案并未作出公正的反应。
女雇工中,还发生多起被污辱、遭调戏事件。至于雇工被雇主毫无理由地解雇的事则更不鲜见了。
雇主和雇工的合法权益怎样受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地提到人们的议事日程上来了。
法律不该疏漏这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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