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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投书南京市公安局长 滥用戒具有损人民警察形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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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记者投书南京市公安局长
  滥用戒具有损人民警察形象
今年9月28日,南京市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怀正投书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对个别公安干警在执行公务中滥用戒具的问题提出了批评。
信中说:9月27日下午,我在胜利电影院门前目睹三位警察扭获一名以扑克牌骗人钱财的违法公民,此人被扭进电影院后,两名男警用电警棍对其电击,令其交待同伙。此人被反复电击后,便用头往墙上撞击,声称受不了了,不如撞死了好。一名女巡警因不忍观看而回避。
两位警察所作所为,是明显的刑讯逼供行为,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理应受到惩处。但我给您写信并不是简单地要追究这两个警察的责任。因为我听到群众反映,这种情形并非个别,一些警察在执行公务中滥用戒具的事时有发生。我认为,这种用非法手段惩治违法分子,尤其是用残忍手段进行逼供的行为,会严重损害本来是保护人民利益的公安人员的形象。
南京市公安局局长许成基在批转这封信时写道:“刘怀正同志信中反映的问题虽属个别现象,但却屡禁不止,时有发生,影响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对此,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应予高度重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是加强和改善公安工作的动力。广大公安干警要彻底摒弃特权思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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