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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 白友如陈玉萍夫妻被拘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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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暴力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
  白友如陈玉萍夫妻被拘留
今年10月15日下午,一辆风驰电掣般的警车驶进山西榆社县寄子村。只见,两副锃亮的手铐铐在一对夫妻手上。这对夫妻,男的名叫白友如,女的名叫陈玉萍。
两年前,白友如和本村胡亮清经过协商签订合同,胡亮清将自己砖厂的成套设备以8000元价款卖给白友如。白当时只付了4000元,下剩款定于1987年底付清。后来白友如不但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反以经营亏损为由拒不付款。胡亮清多次催要无效,只好诉诸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原、被告间的买卖合同无欺诈胁迫行为,合同条款明确,对债权人胡亮清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白友如除用原物折抵部分债款外,剩下的1540元债款于1988年7月底付清。调解书生效后,白友如仍分文不付。胡亮清无奈只好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做白友如的工作,劝其自动履行,白置若罔闻。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今年10月15日,执行人员陈延庭等三人赶往寄子村,首先对白友如及其家属讲解有关法律规定,白仍拒不执行。声称“钱是有,就是不给,你们想怎就怎吧!”对此,执行人员决定把白友如5头耕牛中的3头由交易员作价,交胡亮清抵债。一听拉牛抵债,白友如夫妻及二儿子各持一把镰刀,对执行人员凶狠地说:“谁敢拉牛就劈死谁。”执行中,他们挥舞镰刀向执行人员扑来。当执行人员奋力夺下他们手中的镰刀,告诫他们阻碍执行公务是违法行为时,陈玉萍又操起玉米秆向司法人员扑来,白友如唆使儿子用平板车撞击执行人员。
为了严肃法纪,教育和惩治违法分子,榆社县人民法院依照民诉法77条规定,对谩骂并以暴力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白友如夫妇,依法拘留15天。
赵新文 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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