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浙江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包郑照等人告县府败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7
第1版(要闻)
专栏:

  浙江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包郑照等人告县府败诉
据新华社杭州12月26日电 (记者丁雪萍)曾被广泛宣传为“农民告县府”典型案例的浙江省苍南县舥艚镇包郑照、包松村等人,今天被宣判败诉。这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包郑照等诉苍南县人民政府损害赔偿一案作出的终审判决。
包郑照及其儿子包松村等以苍南县人民政府违法炸毁其3间3层楼房,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益为由,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定:包郑照等所建房屋违反国务院、水利电力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水利设施,严禁毁堤填房的有关规定,是违章建筑。苍南县人民政府强行拆除其违章建造的部分房屋,是合法的。于1988年8月29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包郑照等人的诉讼请求。
包郑照、包松村等人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事实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