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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林厅、建昌锯木厂 对违法买卖木材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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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3-23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江西农林厅、建昌锯木厂
对违法买卖木材的检讨
编者按:本报去年十二月十二日“读者来信”栏曾发表丘邑同志的来信,批评江西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和私商合营南昌市建昌锯木厂,违法买卖木材的行为。现江西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和建昌锯木厂已对这一违法行为作了检讨。(原批评认为建昌锯木厂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商业厅与私商合营,现据江西省商业厅来信说,建昌锯木厂为农林厅与私商合营,与商业厅无关。)现在分别把这些信摘要发表在下面:
一、江西省人民政府农林厅的检讨
建昌锯木厂原为私营大同锯木厂,在去年六月由本厅增入资金后改为公私合营。在当年八月本省木材价格上涨时,本厅由于存在本位主义和单纯营利思想,曾拨款交由建昌锯木厂收购木材一批。建昌锯木厂就在吉安高价收购木材,扰乱市场。
建昌锯木厂在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和不遵守政府货币管理的规定,都是和本厅的官僚主义作风、资本主义经营思想分不开的。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本厅负责干部已认识到这一错误的严重性。本厅接受这一教训,保证今后决不再有同类事件发生。江西省人民政府农林厅
二、建昌锯木厂的检讨
我们接受读者对本厂的批评。本厂曾在吉安高价收购木材一批,对当时的木材市场起了扰乱作用。此外,本厂违法把收购的原木外销一部,拖延参加国家银行的货币管理。这都是违犯经济纪律的。
本厂在经营期间,犯了许多错误,这些错误都要在目前的反贪污、反盗窃运动中坚决纠正。
南昌建昌机器锯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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