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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委员普遍认为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基本可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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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委员普遍认为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基本可行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时普遍认为,为了使土地管理法与宪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相衔接,克服在土地使用上的短期行为,更好地适应深化改革的需要,对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很有必要,修正案草案基本可行。
王永幸、邓家泰、张再旺等委员认为,修改通过土地管理法有利于加强对耕地的管理。他们指出,土地问题是个大问题,从我国来讲,人口每年增加,土地每年减少,人口与耕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此外,土地失控、盲目经营、荒废耕地、破坏土地、滥占乱用耕地的现象屡屡发生。土地管理应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否则,会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
陈舜礼、杨烈宇、王润生、胡德华、杨立功、郝诒纯等委员指出,对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要从严处罚,不能仅仅处以罚款,还应追究法律责任。
马万祺委员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耕地减少问题,不仅是个立法问题,还有一个全局观点问题。要定出政策,把防止土地减少与开发土地结合起来。
李朋委员建议,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还要明确:转让后耕地还应作为耕地,用于农业生产,如改作其他用途,则应加以限制。
王金陵委员提出,要用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要有偿支付,以防止无偿平调农民土地。
在连日举行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分组会上,委员们还初步审议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草案、传染病防治法草案,认为,制定这两个法律很有必要。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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