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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满企业亏损厂长被罚 王庆来自有住宅被充作抵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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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30
第2版(经济)
专栏:

  租赁期满企业亏损厂长被罚
  王庆来自有住宅被充作抵押
据新华社沈阳电 辽宁辽中县电镀厂厂长王庆来因租赁亏损,最近经辽中县人民法院判决赔款4万多元。在他三个月内付清赔款前,县法院将他自有的一座约100平方米的二层住宅楼作为抵押。
辽中县电镀厂是一个仅有130多名职工的县办集体企业。租赁前工厂亏损6万多元,1985年1月,王庆来租赁了这家企业。按合同规定,租赁期为3年,共向国家上缴利润1.5万元。由于王庆来不善于经营管理,没有认真落实企业经济责任制,租赁的头两年勉强维持收支平衡。从去年开始,又出现亏损。辽中县电镀厂的上级主管部门辽中县第二工业公司的领导两次找王庆来,建议他提前终止合同,但他执意不肯。到去年年底合同期满时,企业亏损29万多元。经辽中县第二工业公司和辽中县审计局联合调查,认定王庆来应赔付经营性亏损145367.64元(其中租金1.5万元),王不服,辽中县第二工业公司于今年8月以原告身份向县法院提出起诉。
辽中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作出判决,认定王庆来除用租赁3年的免税款和上缴管理费冲抵部分亏损外,还应赔付原告辽中县第二工业公司亏损款和租金44150.64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60元,被告王庆来的两位保人也要负连带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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