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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多施农家肥 进一步增进地力 国务院要求重视开发利用有机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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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01
第2版(要闻)
专栏:

  鼓励多施农家肥 进一步增进地力
国务院要求重视开发利用有机肥
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重视和加强有机肥料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重视有机肥源的开发和利用,鼓励农民多施有机肥料,增加对土地的投入,搞好地力建设。
国务院在这个文件中指出,使用有机肥料,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优良传统。但近几年来,在农村出现了重化肥轻有机肥、重用地轻养地、重产出轻投入的倾向,不少地区农家肥的使用量减少,绿肥作物种植面积下降,大中城市的粪肥、垃圾也很少利用。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普遍放松了对有机肥料工作的领导,没有把它摆到应有位置;二是积造有机肥料的劳动强度大,手段落后,加上农民对土地利用存在短期行为,不愿多投入有机肥;三是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缺乏必要的经济扶持措施。实践证明,长期单一使用化肥,不能满足农作物对多种养分的需要。为此,国务院特作如下指示:
一、要十分重视使用有机肥料。有机肥料能提供大量的磷、钾元素,在目前磷、钾肥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对缓解我国化肥中氮磷钾肥比例失调,具有重要意义。广泛开发利用有机肥源,还可以净化城乡环境。
二、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增加有机肥料投入的政策和法规。在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不仅要明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还要规定农民有提高地力的义务。农业部要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抓紧拟定全国耕地肥力保养条例,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
三、抓紧制定发展有机肥料的规划。(一)广辟农家肥。(二)推广秸秆还田。(三)恢复和发展绿肥生产。(四)搞好城肥下乡。  四、加强有机肥料的科技工作。要把有机肥料的研究工作列入日程,组织科研、教育、推广部门协作攻关。
五、切实解决发展有机肥料的资金和物资。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安排一些资金,主要用于有机肥料的开发利用,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以及绿肥作物种子基地建设等。各级计划、物资、商业、银行等部门对生产有机肥加工、运输机具以及仓储设备等,要在物资和贷款上给予支持。
六、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利用有机肥料,各级政府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狠抓落实。要把积造有机肥,作为考核县乡干部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农业、计划、科技、农机、城建、环卫、环保、物资、商业、财税、银行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抓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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