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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宜古村粮店多次倒卖粮食 李广新被撤销职务受党纪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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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03
第2版(经济)
专栏:

  铜川宜古村粮店多次倒卖粮食
李广新被撤销职务受党纪处分
本报讯 记者景险峰报道:陕西铜川市城区宜古村粮店副经理李广新1988年10月中下旬向违法个体商户倒卖1.55万公斤面粉,造成附近居民粮食供应断档脱销,影响极坏。最近,该市城区粮食局和局党委分别作出决定:给予李广新行政上撤销职务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倒卖面粉非法所得全部没收。
经检查,1988年10月11日,由个体经营的铜川市城区桃园议价粮油店陈孟花之夫何金成,通过宜古村粮店某职工找到该粮店加工挂面的负责人王保金协商,愿以挂面价格购买面粉,王保金请示本店主持工作的副经理李广新同意后,卖给何金成高价面粉5500公斤。10月20日,何金成又找王保金买面粉。王保金自作主张,高价卖给何金成5000公斤面粉。10月25日,他们又以同样手法,将一车面粉卖给社会上的投机钻营分子,王保金还从中受贿100元。
宜古村粮店在半个月内,先后3次倒卖面粉。除追回的2600公斤外,其余的均以每公斤加价0.10元倒卖,共获利1290元。数额虽然不算大,但问题性质严重,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鉴此,在铜川市委、市府的督促下,该市粮食局和局党委在给宜古村粮店副经理李广新政纪党纪处分的同时,给王保金开除公职留用一年的处分。并没收其收受的贿赂。桃园议价粮油店套购国家平价粮,属于违法经营。城区工商局和物价局已决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吊销营业执照。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省监察厅将此案通报全省,强调今后不论什么地方发生了这类破坏人民正常生活的问题,都要及时立案,严肃处理,公开报道,做到查一案治一片,以确保治理整顿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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