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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层浪 一封公开信发表之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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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0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一封公开信发表之后
去年10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位法官的自责》(丰宁满族自治县法院院长李晓中致全院干警的公开信)之后,犹如向平静的湖水里投入了一块石子一样,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虽然也有个别人认为民事案件长期积压,在法院里已司空见惯,没有必要小题大作;但更多的人认为,过去,司法部门往往不愿正视自己的过错。李晓中敢于披露法院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表明他有依法办事的决心,是对人民负责的表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治理、整顿的时候,司法部门为什么不可以对执法情况进行一番认真的检查呢?
窄岭法庭是信中所述积案的直接责任者。他们没有为自己进行辩解,而是主动承担了应负的责任。副庭长刘延华说:“过去我们对出现积案,总是强调人员少、经费不足等客观原因,以此宽容自己。我们天天在讲公仆意识和服务观念,假如我们自己是当事人,难道能容忍拖延办案的公仆吗?今后,我们要尽快审结积案,为群众排难解忧,以无愧于我们的神圣职责,无愧于帽沿上这颗庄严的国徽……”
新的认识迅速转变成为自觉的行动。截至11月中旬,丰宁县法院就将过去积压的59件案件审结了41件。
在《人民日报》发表这封公开信的第三天,一个名叫郭成忠的犯人写信给丰宁县法院院长李晓中。他在信中说:“我读了人民日报《一个法官的自责》一文。文章里真挚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使我这颗近乎泯灭的心灵开始复苏……坚定了重新做人的信心。所以,我认为我没有理由不好好地改造自己,更没有理由去怀疑我们党的政策和我们司法干部的作风……”
对于这封公开信所引起的反响,丰宁县法院院长李晓中是什么态度呢?他说:“一件事做好了,不等于什么都做好了;一件事做错了,不等于什么都错了。我们要有自知之明。”             
    (张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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