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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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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0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去年9月3日,一年轻妇女来到陕西富县检察院坦白自己贪污公款近万元,愿意全部退赔,请求给予宽大处理。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1971年,33岁的宋某从新疆分配到陕西长庆石油勘探公司某职工医院做出纳员。1981年7月,宋乘会计不在之机,第一次将药房上交的130多元现金揣入腰包。3年多过去了,始终无人问起这件事,她一颗悬了许久的心放了下来。1984年5月,她以同样手段贪污药房上交款460多元,过了一年多,仍未被人发现。从此,她的胆子便大了起来。1986年2月和1986年9月,宋又两次贪污公款共9100元。连同以前的两次共贪污公款9800多元。
去年,全国各地普遍设立举报中心和举报电话,宋某开始坐立不安,思前想后,觉得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在给县检察院的一份材料中,她写下了如下的忏悔录:“金钱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快乐和幸福,也会给人们带来痛苦和忧愁,甚至会引人走向犯罪的深渊。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万万不可取。我的犯罪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这也是我为自己酿成的苦酒。在今后漫长的生活道路上,我决心哪里跌倒哪里爬起,牢记过去,从零开始,学法守法,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马冲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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