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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雇工现象再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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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0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社会一角

  北京雇工现象再探
本报记者 袁建达
雇工曾被认为是剥削行为,人们听起来都害怕。如今,不仅许多个体户雇工,连国营、集体企业也用“待业青年”的名义雇佣外地农村劳动力。外地雇工到京城,如滚雪球,很快形成许多劳务市场,使旧的管理体制措手不及,欲放不敢,欲罢不能。
    治安部门的困惑
雇工的大量涌入和自发流动,使首都公安部门大伤脑筋。
去年夏天,建国门派出所民警在一次夜查中,发现17名男女雇工混居一室。经审查,这些人中只有6人办了暂住证,其他都是来无影、去无踪的“黑人”。
建国门立交桥保姆市场是北京最大的劳务市场,雇主和外地劳力自由“交易”,不需体检,不受审查,不用登记。于是,这里几乎每天都发生雇主受骗或雇工被污辱的事。北京市东城、朝阳、崇文和北京站地区四家公安机关几次联合清查,虽然发现一些隐患,最后都不了了之。
建国门派出所年轻的女民警阎玉华告诉我,为了保护雇主和雇工双方的权益,维护首都治安,北京市正在试行“店铺户口”。
“店铺户口”不同于暂住户口。雇佣帮工的店主必须在一周内将雇工情况到派出所登记;如解雇,则必须立即前来注销。这对治安部门掌握外来人员情况,及时处理发生的纠纷,预防刑事犯罪,起了重要的作用。
“店铺户口”目前只在几个区试行,还没有法律规定。试行中发现,因此,有的雇主嫌麻烦不去登记,有的冒名顶替、胡编乱造。
    管理部门的难处
工商部门一直管理个体户,后来也顺带管理起了雇工。但是,他们只是登记雇工的人数。而且,连雇工的真实人数,也很难掌握。
东城区朝阳门工商所负责人邬烈中告诉我,这个地区有80来家个体店铺,登记的雇工约200人,实际雇工远远超过这个数。
雇工按要求必须到工商、公安、劳动部门登记注册,还要到医院体检。办这些手续,起码要半个多月。而雇工流动性极大,多则干几个月,少的仅干三五天,他们不肯在登记上花工夫。再说,雇工之间竞争也很激烈,你若老老实实去忙登记的事,等到登记完了,饭碗可能早被别人抢走了。
从去年4月开始,北京市劳动局开始管理雇工。他们试行“用工簿”制度,登记城镇雇工人数。由于这项工作才开始,难度又极大,因而占雇工人数大头的农村雇工人数至今还没统计上来。
市劳动局干部张欣庆谈到这个问题时说,雇工中发生的问题,大多是不订合同,不负责任,双方都没有约束力所致。国务院1987年曾对此作过几条简单的规定,但既没有具体条文,又没有雇工政策,劳动管理办法也不健全。在这种状况下,雇工中发生的“跳槽”现象,雇主虐待雇工、雇工有苦无处投诉等等也就在所难免了。
    老板们的办法
北京站北口的海兴餐馆老板庞学义,原是街道办事处干部。他经营有方,吸引了大批中外顾客。
我在店堂里问他:“雇了几名帮工?”他笑着说:“6名,都是外省青年,很能干。”
“每天工作几小时?”“9小时。休息时间分散在早晨、下午和晚饭后的空档。”
庞老板雇人,都是先试用半个来月,觉得行,就留下干,一干便是二三年。给雇工们订了3种报纸,允许晚上看电视,还定期对他们讲法律方面的知识。从1989年起,庞老板还要给他们建立劳动保险。
我问:“双方签订合同吗?”他答:“大家关系都挺好,签什么合同?”
悦宾餐馆老板是位年轻人,他父亲停职后也参与其事。这位老人说,他一辈子都被领导管,如今成了餐馆的主人,他公开张榜招雇工,给录用的雇工发工作服、报销医药费。有的大学生想来端盘子,他不同意。他说:“我们不要临时的。”
老板们各有各的办法,有的确实是公道的、合理的。但是,所有的办法都没有法律的约束。这就很难保证老板们“政策”不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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