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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严惩地震后趁火打劫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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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04
第6版(国际)
专栏:

  苏联严惩地震后趁火打劫者
新华社莫斯科1月3日电 苏联亚美尼亚共和国最高法院对几名在地震后趁火打劫的罪犯分别判处3至8年徒刑。
《苏维埃俄罗斯报》今天报道说,司机马努基扬在去年12月7日地震后第一天,从列宁纳坎市食品商店抢劫各种食品,价值1633卢布。他被判处8年徒刑。
司机奥加涅扬伙同另外两人在震后赶到斯皮塔克镇,抢劫一家面包厂的保险柜被抓获。他被判刑6年。
22岁的巴巴扬在地震后冒充医生,参加救灾工作。他从死者身上摘取了许多金首饰,被判处5年徒刑。
20岁的工人艾拉佩强在列宁纳坎市运输救灾物品的卡车上偷了10条被子,被判刑3年。
亚美尼亚最高法院说,地震使灾区人民蒙受巨大痛苦,苏联全国和世界各地大力救灾和援助。可是上述罪犯却趁火打劫,因此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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