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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舆论监督初露锋芒 新闻单位辟专栏抨击不正之风受到欢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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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05
第1版(要闻)
专栏:

  福建舆论监督初露锋芒
新闻单位辟专栏抨击不正之风受到欢迎
本报福州1月4日电 记者张铭清报道:福建日报《潮声》版、福建省电台《新闻综合》节目、福建省电视台《新闻半小时》节目,因敢于揭露改革开放中的矛盾,勇于抨击不正之风而深受全省人民的喜爱。
福建省委把舆论监督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件大事来抓,鉴于现实存在的批评难的现象,省委要求各级领导正确认识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欢迎和支持新闻界揭露批评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鼓励新闻界既报喜又报忧,既大力宣传先进又大胆揭露丑恶。省委省府领导不但在各种会议上这样强调,而且身体力行,对报纸电台电视台反映的问题及时批办,并检查落实情况。
福州市委对舆论监督一直持欢迎和支持的态度。去年底,福建省第一家实行承包的福州大众影院,因抵制主管部门强行安排来的领导遇到了麻烦,福建日报《潮声》版和省电视台《新闻半小时》予以披露后,福州市委请记者列席解决问题的常委会,旗帜鲜明地支持承包者。两家新闻单位的3次追踪报道推动了放权合同的圆满履行。“《潮声》披露我们的问题,是直接参与和推进改革,是我们体察民情、研究社会的主渠道。”市委书记袁启彤这样评价新闻媒介履行的舆论监督作用。福州市还正式行文,要求干部每天必办三件事,看人民日报、福建日报和福州晚报,每天早晚听电台新闻节目、看电视新闻节目。特别对新闻单位批评本市的报道,要立即查办并改进工作。
去年9月25日早晨,省电台《新闻综合》节目播出工业路扩建施工切断了电话电缆,致使几十家工厂电话中断的消息,市委市府听完广播立即开会,制定抢修措施,一周内全部修复。
去年11月25日,福州市委领导看完省电视台批评福清县非法买卖土地的报道后,联名打电报给县委,责成立即查处,县委将查处情况电告电视台和市政府后,市委又派人到福清跟踪监督落实情况。
武夷山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化肥厂化肥积压;教师工资拖欠几个月没发;居民区路灯不亮;食品厂用工业添加剂生产食品……诸如此类的问题一经披露,有关地市县和部门当天就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破坏被制止了;化肥被疏运出厂,工资发放了,路灯亮了,厂长被撤了职……舆论监督的威力是明显的。“不怕通报,就怕见报”道出了新闻监督的力量。
“我们办这些栏目(节目)也很难。”《潮声》和省台、电视台有关编辑这样感叹。他们谈到实行舆论监督的阻力,首先来自被批评单位及其上级领导干部。认为批评即“抹黑”者有之,事前托人说情阻止者有之,事后纠缠不休者有之,向上级告状者亦有之。对报喜者接待热情有加,对报忧者冷若冰霜的情况时有发生。“明知吃力不讨好,我们还得坚持下去。因为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加强新闻监督的功能符合新闻改革的方向。”他们就是这样对记者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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