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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与职工共担企业风险 徐州推行全员资金抵押承包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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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07
第1版(要闻)
专栏:

  经营者与职工共担企业风险
 徐州推行全员资金抵押承包制
新华社南京1月6日电 (记者罗政)江苏省徐州市把风险机制引入企业,在全市推行了全员资金抵押承包责任制。
全员资金抵押承包,即企业承包经营者和全体职工都要按企业规模、经营风险、个人责任的大小,向企业抵押一定数量的风险资金,抵押金从400元至2000元不等。当企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指标时,抵押金参与企业年终付息分红。当企业完不成承包指标或出现一定幅度的亏损时,抵押金用于抵补亏损,缺多少补多少,直至全额抵补。企业连续半年完不成月度计划,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建议更换承包人。经发包双方和审计、公证等部门审查,确属承包人责任的,予以中止承包合同,承包人的抵押金全部归企业所有。
徐州市体改办负责人说,全员资金抵押承包,能以利益纽带使承包经营者与职工对企业的经营好坏共同负责,克服承包者“以包代管”,承包企业“负盈不负亏”以及职工中的雇佣思想。
这一新的承包形式,早在去年年初就出现在徐州市沛县供销社。此后半年时间内,这个县的供销系统、商业系统以及10个乡镇的150多个企业先后推广了这一办法。随后,徐州市政府又把推行全员资金抵押承包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重点,陆续在各县区、各系统展开了试点。
全员资金抵押承包变一人承包为全员承包,把职工和企业的风险、利益有机地捆在一起。各企业还在内部实行了精简机构、优化劳动组合等配套改革。徐州市粮食局汽车队去年9月份实行全员资金抵押承包,当月运输收入达到17.46万元,比头8月的平均收入增长20.7%。沛城镇1987年亏损的四家企业实行全员资金抵押承包后,短短3个月时间,便全部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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