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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东县政府犯了官僚主义错误 给灾民造成许多新的困难 绥远省人民政府应予检查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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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3-26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武东县政府犯了官僚主义错误
给灾民造成许多新的困难
绥远省人民政府应予检查处理
编辑同志:绥远省武东县人民政府,在领导生产救灾工作中,犯了不可容忍的官僚主义错误,造成浪费灾民人力、物力和饿死耕牛的严重损失。
这个县去年灾情十分严重,农作物平均不到三成收成,三、四区很多村庄甚至连籽种都没有收回。在这一情况下,武东县人民政府本来应该积极领导农民生产自救,战胜严重灾荒。但该县人民政府在许多工作中表现了极严重的官僚主义,使灾民的困难更为增加。
一、县人民政府一再盲目组织群众外出,加重灾民的困难。去年十月,武东县人民政府订出以工代赈办法,动员农民修筑陶(林)集(宁)公路。县人民政府事前并没有和专署商妥,就通知四区民工到集宁县土城子集合。几百个民工赶到工地以后,才知道修筑这条路并没有计划武东县的民工参加。民工只好卖掉工具、衣服做路费返回去。在这件事情发生不久,武东县人民政府又通知三区把灾民的大车组织起来,到包头炭矿拉脚。由于县人民政府和炭矿没有联系好,前往拉脚的灾民只得变卖东西做路费,拉着空车回来。灾民对这些事情的反映是:没有救了咱,反害了咱。
二、把救济粮积压坏了才发给灾民。武东县人民政府由于长期积压中央拨给的救济粮,以致发生霉坏粮食现象。其中有一万斤高粱面是在坏了以后才发放下去的。
三、在雇用灾民车辆时,不按规定办事。今年二月,武东县人民政府领到中央大批籽种贷款。为了照顾重灾区(三、四区)的灾民,县人民政府规定“三、四区拉籽种的路费由政府付给”,但是四区拉籽种的七十辆大车到旗下营时,建设科的干部竟否认上项规定。经过拉籽种的灾民再三要求,并且拖了三、四天后,政府才借给一部路费。三区四十辆大车根据县人民政府通知到龙胜县粮食公司拉籽种时,因为计划有了变动,也空跑了一趟。
四、下乡检查工作的干部生活腐化,不能及时帮助灾民度荒。目前武东县灾情十分严重,但县人民政府只是空喊要做好生产救灾工作,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派下去检查工作的若干干部,生活腐化,以致不但没有减轻灾害对群众的威胁,反而促使灾情发展更趋严重。三、四区的耕牛由于普遍没有草吃,都饿得不能行动了,到二月底已死了四百多头。
木易 古月
编者按:武东县人民政府某些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十分严重,他们不仅没有帮助灾民克服了困难,反而给灾民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这是绝对不能容许的。希望绥远省人民政府迅速加以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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