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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营企业内部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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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08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我国私营企业内部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
几年来,雇佣劳动关系在我国存在和发展表明,占主导地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并不能从根本上干预私营企业内部的分配格局。由于私营企业呈加速度规模扩大,雇工人数呈增加趋势,企业主私有资产积聚和收入增长的速度比较快。而工薪人员的收入则由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雇工工资又受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所制约,因此增长速度不可能很快。比较而言,企业主与雇工、工薪人员的收入差距将呈继续扩大的趋势。据陕西省宝鸡、泾阳等县的典型调查,企业主与工人的收入差距,1982年为19倍,1984年为21.3倍,1986年为31.4倍。东南沿海地区雇工的收入水平较高,但企业主的收入水平更高。广东省开平县有一位百万富翁,1986年纯收入32.1万元,是该企业雇工年平均工资1800元的178倍。企业主收入与企业规模、雇工人数成正相关关系,雇工人数越多,与雇工的收入差距越大。全国农村社会经济调查资料表明,雇工7人以下的企业主与雇工的收入差距为7.1倍;雇工8人以上的差距为13.3倍。在全国人民普遍不太富裕的现阶段,过份悬殊的收入差距,在一些地区已经超过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诱发出一些新的社会问题。鼓励私营经济发展,实质上是承认这种收入差距的合法化,但不是鼓励它继续扩大。它要求我们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企业主的高收入进行调节:抑制其过高的生活消费,鼓励其投入扩大再生产,形成并发展社会生产能力。
   (1988年12期《中国农村经济》 张厚义 秦少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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