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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五阳煤矿透水淹井责任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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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09
第2版(经济)
专栏:

  谁是五阳煤矿透水淹井责任者
本报记者 刘燮阳
1988年8月18日,山西潞安矿务局五阳煤矿、襄垣县王桥镇红旗煤矿发生了一起重大透水淹井事故,两个矿全部被洪水淹没,死亡6人,停产80多天,据潞安矿务局初步测算,此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3400多万元;恢复矿井正常生产,需补偿费用8085.3万元;红旗煤矿损失也十分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达80万元。
五阳、红旗两个矿同处漳河下游。五阳矿是国营统配煤矿,年产量200多万吨;红旗矿是地方乡镇煤矿,年产5万吨。从1986年12月到1988年5月,红旗矿多次超越矿界开采五阳矿的保安煤柱,乱采滥掘,先后11处与五阳煤矿总回风巷道贯通。去年,山西襄垣县雨水特多,8月份连续降雨。8月18日,漳河水漫出河床,淹没河滩,地表塌陷。当日下午13时,一股洪水带着大量泥沙涌入红旗煤矿井下,接着水又通过被滥掘打通的回风巷道,直奔邻近的五阳大矿,使整个井下生产瘫痪,435名矿工被洪水围困在井下。
事故发生后,引起了中央和山西省有关部门的重视,先后派员到现场调查。令人奇怪的是,对这次事故,两个调查组的观点和结论却截然不同:
中央各部门联合调查组经过调查指出: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究其原因,是红旗煤矿违反国家《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所致。雨水大只是原因之一。
对这起重大事故的处理,中央各部门联合调查组指出:应根据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管理和承担责任的原则,澄清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赔偿经济损失,以严肃政纪、法纪。然而,省联合调查组却持有不同意见,在调查报告中为红旗煤矿开脱责任。
该调查组虽然也承认红旗矿违章越界开采,但主要把此次事故强调为自然灾害。
这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事故已发生快半年了,至今还没有一个结论。当记者来到五阳煤矿时,生产仍处于半停产状态,大部分分设备还泡在井下。五阳矿是山西潞安矿务局的重要矿井,潞安矿务局又是我国第一个现代化矿务局,遭此重大损失,至今迟迟不作处理,问题在哪里,真叫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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