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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药材站建立“回扣”入帐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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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09
第2版(经济)
专栏:

  营口药材站建立“回扣”入帐制
本报讯辽宁省营口药材采购供应站建立“回扣”入帐制,领导带头讲廉洁,职工自觉抵制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两年来,该站签订购销合同2500多份,成交金额达5000万元,至今未发现1人受贿,“回扣款”入帐金额达4万余元。
该站共有113人,担负着中成药和中药材二、三级批发业务。在购销活动中,常遇到对方送礼,给“回扣”等。去年2月,东玉山出任经理后,一方面加强对职工思想教育,一方面制订了严格的制度,规定回扣款一律上交,由站里统一处理,否则按贪污公款处理。为了防止人情采购,规定所订合同必须通过计划员、合同员、主管科长、经理4道关口审查;不准与信誉不好的客户做买卖;“回扣”及其金额一律要在合同上注明,有疑点的,立即撤销合同;各项合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彭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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