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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工商户严重违法和完全违法等案件 北京市人民法庭正式成立 人民法院领导设临时分庭处理“三反”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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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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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处理工商户严重违法和完全违法等案件
北京市人民法庭正式成立
人民法院领导设临时分庭处理“三反”案件
【本报讯】据新华社讯: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二十六日举行会议,讨论在“五反”运动中和“三反”运动中建立人民法庭的问题。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会议首先决定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成立处理“五反”运动中违法案件的市人民法庭,并在城内九个区各设立一个分庭、市郊七个区共设立一个分庭,来处理“五反”运动中工商户严重违法和完全违法的案件以及其他应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会议通过了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审判长、副审判长和审判员的任命。同时,为了处理“三反”运动中应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会议又决定:在市人民法院领导下,按地区和行政系统设立十五个临时分庭。北京市人民法庭由审判长王斐然;副审判长张鸿舜、乐松生;审判员钱端升、程宏毅、浦洁修、杨伯箴、杨蕴玉、亚子周、李超、吕岱等十一人组成。(北京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的审判长、副审判长和审判员全部名单见今日本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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