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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国家批准两项环保计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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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12
第7版(国际)
专栏:

  北欧国家批准两项环保计划
新华社赫尔辛基1月10日电 北欧国家环境部长今天在这里举行一天会议,讨论并批准了新的北欧国家环境计划和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行动计划。
新的环境计划对各国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该计划要求社会各个领域注意环境保护这一重要问题。计划的出发点是实行污染者有义务支付污染费用的原则。
新的环境计划希望尽可能利用再生能源和对环境无害的能源取代核电站和矿物燃料。
关于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行动计划要求北欧国家到1995年将向海洋排放的污染物比1985年减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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