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中宣部国家体改委全国总工会决定 将表彰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1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宣部国家体改委全国总工会决定
将表彰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
本报讯 记者张国荣报道: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体改委、全国总工会最近决定,在今年3月召开的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第五届年会上,将表彰一批全国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
据介绍,这次表彰的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标准是:
——自觉拥护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政纪,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坚持以企业生产经营为中心,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调动职工积极性,为推动企业的各项改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勇于开拓创新,取得了明显、扎实的成效。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在本单位职工中享有高的威信。
这次评选表彰的主要对象多数将是企业的党委书记、党务工作干部及工会、共青团干部,也有适当数量的重视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厂长(经理)和其他行政、业务干部,同时也将照顾大、中、小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不同的行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