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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 中央企事业单位自查好于往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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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14
第1版(要闻)
专栏:

  在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
中央企事业单位自查好于往年
本报讯 在1988年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中央企事业单位自查工作普遍好于往年。据国务院大检查办统计,截至去年11月底,中央58个部委、总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自查出违纪金额13.49亿元,其中应补交金额5.4亿元,已补交入库4.04亿元。
中央各部门把这次大检查作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指导思想明确,领导重视,多数单位抓得早,行动快。铁道部去年9月份就开始布置自查。截至去年11月底,各部委共派出检查组人员3604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08人;其中司局级以上干部163人,有经济师、会计师以上职称的2170人,检查组人员素质较高,有利于发现和处理问题,推动了大检查。
不少部门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自查要求严格。中国烟草总公司等部门规定,凡被上一级查出的违纪问题从严处理,上交的违纪金额一律用自有资金上交给主管部门,不得抵顶包干基数;经贸部、地矿部等在所属单位自查基础上又采取互查办法来避免漏洞。有色金属总公司还把自查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干部和企业上等级的一项主要内容。为防止自查走过场,许多部门提出如被查出问题,要拿各单位领导是问,并根据情况给予领导者和直接责任者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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