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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学破墙开店成风 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制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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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14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上海市中小学破墙开店成风
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制止
本报上海1月13日电 上海市教育局局长昨天向中小学校长们宣布:该局将会同有关方面,对中小学“破墙开店”的做法采取三条措施,制止这股风的蔓延。
这三条措施是:一、对已“破墙开店”的中小学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总的原则是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师生安全、校容校貌、学校总体规划和解决入学高峰问题。符合此原则的可保留,否则限期纠正。二、少数商业地区根据区政府规划,利用沿街学校“破墙开店”,增设商业网点,符合第一条原则、并有确实完善的补偿措施及办法的,也要从严掌握,需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备案。三、中小学校舍、场地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国有财产,凡学校“破墙开店”和出租校舍、场地所得的收入,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不能由学校留用。
前一时期,上海市中小学出现了一股“破墙开店”、出租场地校舍之风,引起了广泛的议论。市教育局认为,这些现象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在教育经费不足、教师奖金缺口很大、办学条件急待解决的情况下,一些学校“破墙开店”能暂时缓解一些矛盾。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对发展教育事业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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