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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给狗开工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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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奇闻!给狗开工资
我市政府规定:市城郊各单位、居民不许养狗。我市路北区商业局回收公司经理王德存的女儿养了一条狗,为了逃避检查,1988年初,他将狗藏在回收公司内达半年之久。在这期间,王德存以狗为公司值班人员壮胆为由,要公司每月为狗支付40元劳务费。一位会计请示怎么下账?王说:“你想办法。”这位会计给狗起名“王春生”,作为临时工下账。王德存月月领取“狗工资”。
             河北唐山市政协 魏兆环 薛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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