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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确定今明两年主要任务 严惩严重刑事和经济犯罪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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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0
第1版(要闻)
专栏:

  政法工作确定今明两年主要任务
严惩严重刑事和经济犯罪活动
据新华社北京一月十九日电 (记者邹爱国、杨国钧)今天在北京闭会的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提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是今明两年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
由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召开的这次座谈会是一月十二日开始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乔石主持了会议,并在会上讲了话。
会议在回顾政法工作的成绩时认为,近两年来,政法各部门持续开展各种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平息由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策动的骚乱,保持了社会治安的基本稳定。各级政法部门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参与调节经济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做了大量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克服种种困难,忠实履行职责,为党和人民的利益作出了重大贡献。
会议分析当前社会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和社会治安情况时认为,当前困难和问题不少,政法战线面临的形势也相当严峻。会议强调,当前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重点是: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贩毒犯,重大盗窃犯,行凶报复企业领导人和执法人员的罪犯,流窜犯罪分子,犯罪团伙的头子,人贩子,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犯,赌头赌棍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要密切配合,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会议认为,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中,要把主要力量放在反贪污、反受贿上。对于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必须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对于证据确凿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要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要依法严惩一批民愤很大的贪污犯、受贿犯,把贪污、受贿犯罪减少到最低限度。
会议强调,产生社会治安问题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解决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还在于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会议提出,司法机关必须坚决排除各种阻力,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严肃执法,认真查处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在处理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中,要克服“以罚代刑”等现象。各级党政领导和所有执法部门都要顾全大局,克服本位主义,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办事。
会议强调,要把为政清廉列为从严治警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全体干警的职业道德。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廉洁的表率。要充分发挥政法队伍中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严格纪律,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政法部门要定期开展遵纪执法大检查,并形成制度,持之以恒。发现违法乱纪问题,必须及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同时要从各方面加强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加政法工作的透明度,以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王芳、刘复之、任建新、贾春旺、蔡诚、周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政法领导机构的负责同志,各大军区、各军兵种政法领导小组和解放军政法各部门的负责同志,中央政法各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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