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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严肃查处违纪案 处分县以上干部50多人副厅级以上干部6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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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湖南省严肃查处违纪案
处分县以上干部50多人副厅级以上干部6人
本报讯 湖南省委在治理整顿中,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特别是涉及领导机关和县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
去年10月以来,湖南省委先后召开5次常委会议,专门研究廉政建设和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问题。省、地、县三级都把直属机关作为廉政工作的重点。省直工委倡导在省直机关开展“当人民公仆,办改革实事,创廉洁机关”的活动。同时,省委注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有关部门集中时间和力量,及时查处了一批重大违纪案件,处分了一批有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其中,县级以上干部50多人,副厅级以上干部6人。
湖南省委强调,在查处各种违纪案件时,从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妨碍改革的重大违纪案件。目前,特别要认真查处那些利用权力索贿受贿、倒买倒卖、敲诈勒索、挥霍浪费的严重违纪行为。最近,省委常委及省政府负责人听取了省监察厅对几起较大违纪案件的情况汇报,对有关的人和事提出了处理意见。各级监督部门在查处违反税收、财务、物价纪律的违纪行为的同时,对一些违纪违法的公司组织力量进行了查处。
湖南省委在严肃查处少数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同时,十分注意健全约束机制,把廉政建设作为全党的一件大事来抓,减少产生不廉现象的土壤。省委、省政府制订了《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廉政工作的决定》、《关于制止党政机关干部在城镇自筹自建私房和查处建私房中违纪行为的通知》等规章制度。 (段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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