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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编制资源综合利用纲要 要求本世纪末利用三废创产值超百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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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1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编制资源综合利用纲要
要求本世纪末利用三废创产值超百亿元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为促进合理利用资源,更好地保护资源与环境,国家计委已制定出到本世纪末的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纲要。
这个纲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筹集资金,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打破部门、地区限制搞横向联合、承包、租赁等,加强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
纲要规定,到2000年,工业“三废”资源综合利用产值与利润须分别达到110亿元和22—25亿元;废旧物资的回收总值要达到170亿元。其中煤炭行业有开采价值、具备开采条件的主要共生、伴生矿资源综合利用率要达到50%左右;重有色冶炼厂进厂原料中的伴生金属综合利用率要达到75%;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达到40%至50%;各类工业废水、废液中的有用物资要分别回收利用50%至80%以上;冶金行业的可燃气体、煤矿瓦斯、油田伴生天然气的利用率要分别达到近100%、80%和90%。此外,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在2000年要达到60%左右。
据了解,近几年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工业“三废”资源综合利用产值在1987年已达50亿元,利润为12.3亿元;全社会废旧物资回收总值达50.9亿元。能源与金属矿产伴生、共生资源的综合利用,也已开始受到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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