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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楼堂馆所看基建热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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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1
第2版(经济)
专栏:

  从楼堂馆所看基建热浪
本报记者 鲁牧
由于北京城地盘太大,北起清河、南至南苑,东自定福庄、西到首都钢铁公司,750多平方公里面积上点缀着二三百个楼堂馆所工地,似乎不显怎样稠密。因而,有人至今还在说:“楼堂馆所不能不盖,否则如何实现首都现代化、美化市容市貌?”
    “高、大、阔”:“超前消费”思潮的产物
“高”者,楼层愈来愈高也。在城市建设中,为节省土地而发展高层建筑,是极其自然的。但那种脱离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盲目攀比、追求层高,却不能不说是个问题。请听,来自建设部门、单位的流行语言:“三层五层的早已过时,十层八层的不在话下,十五二十层的马马虎虎,三十四十层的才像样子。”
请看,选址于繁华商业区王府井大街的一个“文学会堂”,设计高达14层。建在双榆树的一个“大酒店”,高21层。定址于阜成门立交桥西北侧的“四川大厦”,地下地上30层,建筑面积8.89万平方米,而真正为“繁荣首都市场”的商业用房面积只占1/10,还有更高的,一座50层“大厦”将在亮马桥畔崛起。
“大”者,建筑面积越来越大也。如今,在京城不少建设者的眼里,几千平方米的楼堂馆所已被视为“小玩艺”。他们不搞则已,要搞动辄就是一两万、三四万平方米;建造五六万、七八万平方米的楼堂馆所,亦非少数。
请看,位于东三环路的一座“艺术大厦”,建筑面积达5.8万平方米。东四十条立交桥东南侧一个中心的“办公楼”,建筑面积为6.9万平方米。公主坟一个“贸易中心”的建筑面积,大到13.1万平方米。耐人寻味的是,一个名为“电视转播中心”的项目,安装技术设备实际需要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而申报审批却为4万平方米。这不是设计图纸上笔误所致,多画了一个“○”,而是有意借机“搭车”,增添了客房、公寓、咖啡厅、娱乐室之类的结果。
“阔”者,建筑物“高”、“大”并蓄,外加建设标准攀豪华比阔气也。
眼下,首都一般招待所、旅馆每平方米的造价,大都在1000元左右。而拟建在东长安街的一个机关“办公楼”,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投资概算2900万元,每平方米造价即为1600元。建在复兴门内的一个“金融中心”,3.9万平方米,投资9113万元,每平方米造价达2300元;建国门内的一个“海关大楼”,2.8万平方米,投资7000万元,每平方米造价正好2500元。坐落在亮马桥畔的那个50层“大厦”,13.5万平方米,投资5.96亿元,每平方米造价达4420元之巨。
我们并不一般地反对“高、大、阔”,而是强调城市建设必须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同这“超前消费”思潮相反,一些经济专家学者认为,首都现代化理应着眼于现代化的公共设施、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和“高精尖”工业的发展,应在方便广大群众上下功夫。
    生拉硬扯一个“外”字:扩大规模的借口
实行对外开放,国家采取种种优惠政策,给引进外资、引进先进生产技术设备以鼓励,旨在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诚然,在对外开放初期,旅游事业刚起步时,引进外资适当搞点宾馆、饭店尚属必要。但总不能借此移花接木,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同“外”字挂钩,大搞楼堂馆所。
在京城,已经建成、开张营业的中外合资、联营的楼堂馆所不说,正在施工建设和准备开工的项目又不下数十个之多,而且大都是“大个儿”的。有些项目,材料、设备要用外国生产的,有的项目甚至设计、施工都得要海外公司、人士来承担。资金向国外贷款,投资概算以外币、外汇计算。总之,似乎一切都带上一个 “外”字才“好”。更有甚者,少数建设单位个别人士大言不惭地生拉硬扯上一个“外”字来作为不愿停缓建的挡箭牌。
三元立交桥那里一个项目的有关人员说,某外国元首来华访问路过这里时,曾向他介绍过这个项目;若是停缓建了,“对外将产生不良影响”。
大北窑那里一个“信息中心”项目的有关人员则称:该项目3年前曾有外籍厂商要来投资,没让干;如果当时让干了,也就成了中外合资项目,今天可给照顾。言表之中,追悔莫及。
车公庄那里有个饭店扩建工程,有关部门擅自转手动用了国际贷款,于是被说成是涉外项目。如此等等。
    机关搞经营:无秩序经济的泡沫
浏览京城楼堂馆所目录,不难发现不少已有招待所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又在建宾馆或酒店。从经济学角度看,这里正泛起无秩序经济思潮的泡沫。
在复兴门外真武庙兴建的一座21层大楼,说是为接待大型会议而盖的。实际上,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建国门外早就有个招待所,新近又在那里建了一个很像样的高层大宾馆,并已对外出租了部分客房。人们在议论,这个单位一年能开几次大型会议?每次大会会期多长?
建在黄寺的一个“大饭店”,建国门内的一个“大厦”,分别建在灯市西口、工体东路的“饭店”、“大厦”等等,都有类似情形。其拥有客房,少者二三百间,多则五六百间,还有大小餐厅、酒吧、车库、康乐、文体等设施。建设单位强调,这样做为的是本系统、本单位使用方便。看来,图方便是名,实质却是想搞经营、赚钱。
有位经济理论工作者认为,行政机关、党群团体利用楼堂馆所搞商业性经营,在理论上是无秩序经济思想的反映,在实践上是否合法值得考虑,因为它同机关经商(办公司)的性质无大区别。
一位长期从事城市建设的老干部呼吁:对宾馆、饭店、办公楼、写字间、各种“中心”等楼堂馆所,是该考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再不能继续这样各自为政地重复建设,使国家有限的财力物力蒙受如此大量的浪费和损失。                   
由此看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须得治理、整顿一些干部中的浑浑思潮。当然,整治思想,只能在整治经济环境中得以实现。我们欣喜地看到,京城楼堂馆所正在进行认真的清查,不少项目已经明令停缓建,建设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也在提高,有的还开始注意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这正是人们所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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