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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种子管理混乱亟待治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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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2
第2版(经济)
专栏:来信

  兴城市种子管理混乱亟待治理编辑同志:
辽宁省兴城市种子生产和经营十分混乱,缺乏统一的计划管理,各乡和许多农民胡乱培育玉米杂交种子,在没有“三证”的情况下,高价售出,给一些地方粮食生产造成损失。
所谓“三证”,即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检验证。有关部门规定,没有“三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和经营种子。
兴城市种子公司研制生产的优良玉米杂交种“丹育13号”由于抗病、抗倒伏、产量高,受到各地农民的欢迎,多年来一直畅销不衰。一些乡和农民看到生产和经营种子有利可图,便从1986年末开始,纷纷繁育种子,各乡政府也把生产种子当成农民致富的门路而加以提倡。由于没有“三证”,得不到省里颁发的运输证明,种子运不出本地,各乡便通过种种渠道以商品粮的名义运出兴城,经市政府下令禁止才避免了混乱局面的进一步发展。
1988年,兴城市高粱种子短缺,药王、旧门两乡农业站私自从外地买进一批高粱种子,卖给农民,造成秋后粮食减产。
令人不解的是,有关主管部门领导明知各乡农民胡乱育种,违反了国家政策和省有关文件,但不仅不加制止,反而大力支持。
目前,种子公司的职工已写信给有关部门要求调查解决,河南濮阳的农民也写信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映他们那里发现伪劣种子的情况,针对兴城市种子生产和经营的混乱局面,有关部门将拿出什么得力措施?
    (路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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