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3阅读
  • 0回复

残疾人家庭有三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2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残疾人家庭有三难
最近,记者调查了上海一些由残疾人组成的家庭,不禁为他们所面临的生活压力和困难而深深担忧。
(一)残疾人家庭的丧偶比例高。残疾人在择偶极为困难的情况下,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小家庭。但是,婚后沉重的家务劳作以及经济和精神上的负荷,往往使他们不堪负担,其中的一部分人终因心力交瘁,在人生的半道上撒手而去。据抽样统计表明,全市45万多名20岁以上的残疾婚龄人口中,有30%的残疾者成了寡妇和鳏夫;而健全婚龄人口的丧偶率仅6.55%。
(二)残疾人家庭的婚姻裂变频繁。据了解,目前上海的离婚率为0.59%。但是,全市每100名残疾婚龄人口中,就有1.27人因离婚而丧失自己的配偶,其中男性占0.71%。女性占0.56%。这些经历了“婚变”的残疾人,婚前大都因自己的生理缺陷,只要有对象就急于成婚,婚后,由于缺乏感情基础和共同语言,结果只能上法院,分道扬镳。
(三)全部由残疾人组成的家庭占有相当高的数量,约占残疾人家庭的13%左右。由于这些家庭的成员都有生理缺陷,他们从事的工作往往是经济收入较低的行当,而夫妇双方日常的医药费用又远比一般家庭高,因此经济十分拮据。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对他们的困难社会有责任也完全应该伸出援助之手。     (1989年1月3日《解放日报》 任炽越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