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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涉外保险业登上新台阶 1988年保费收入突破8000万美元 圆满处理涉外索赔案1700多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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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3
第2版(经济)
专栏:

  广东涉外保险业登上新台阶
1988年保费收入突破8000万美元 圆满处理涉外索赔案1700多件
本报讯1988年广东省涉外保险业又上新台阶,全年涉外保险费收入突破8000万美元,为建国以来最高水平,较上年增长46%以上,居全国首位。同时,圆满处理涉外索赔案1700多宗。
1988年,广东省涉外保险业务形势严峻。随着该省外贸体制的深入改革,以及“三资”企业、“三来一补”业务审批权的进一步下放,保险展业出现点散、面广、线长、工作量大的新情况,加上港澳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来粤竞争业务,涉外保险展业难度陡增。为提高对外竞争能力,广东省保险公司注意充分发挥该省邻近港澳、拥有三个经济特区和多个经济开发区,以及华侨和侨乡众多等优势,对涉外业务进行有效的改革。
——在年保费超过100万美元的分公司设对外业务部,同时给予一定的经营权、财务权和人事权,激发其内部活力,促使涉外保费稳定增长。其中珠海和佛山两个分公司比上年增加83%和59%。
——为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吸引外商投资实行保险配套服务,采取更加灵活的费率和承保方法,按国际保险市场惯例,随行就市,做到活而不乱。如过去广东出口港澳鲜活商品只保水运险。去年,该省保险公司将这一保险扩展到陆运和空运,并针对鲜活商品易损坏的特性,在平安险基础上增加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延误抵达目的地所造成的商品腐烂、货价下跌及卫生处理等风险。为我国鲜活商品占领港澳市场提供了配套服务。
——及时掌握外经贸动态和“三资”企业风险情况,主动提供服务。某外资企业在东莞市投资,且有在境外投保的打算时,东莞市保险分公司上门热情宣传保险条例。投资者对人民保险公司加强了认识,很快投保了财产、运输、现金、雇主责任、雇员忠诚、营业中断和第三者责任等七项风险,从而成为全省投保项目最多的来料加工企业。
——为外贸、工贸等涉外单位举办保险知识讲座,积极上门协助解决其业务洽谈中遇到的保险问题,努力扩大保险的展业网络。  (曾祥威 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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