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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王设关记——访本溪市旧货业治安派出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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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3
第2版(经济)
专栏:

  破烂王设关记
——访本溪市旧货业治安派出所
王述举 孙殿权
听说“破烂王”那儿有个“旧货业治安派出所”,觉得挺新鲜,这在全国恐怕还是第一家。新年刚过,我们迎着纷纷瑞雪,来这里探个究竟。
    一
“破烂王”是辽宁省本溪市物资回收总公司总经理张玉金的别号。九集电视连续剧《破烂王》,就是以他为原型拍摄的。
在他那间低矮、简陋的办公室里,他就为什么要成立这么一个派出所向我们作答:
“你们别小瞧了收破烂儿这个行当,它属于特业呢,政策性很强。社会上有这么两句话流传:‘收破烂儿的什么都收,小偷儿就什么都偷’,‘收破烂儿的和小偷是亲哥们儿’。”
我们插话说,最近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题目叫《警惕各地的“破烂王”》。他笑了,说:
“物资回收这个部门弄不好就成了销赃的场所。所以,1984年我承包本溪市物资回收总公司,就怕在这方面出漏子。开始,我建议成立一个政策检查科。班子同意了,设3个人,每天跑各个收购门点监督检查,防止乱收乱购。一段时间后,觉得这个部门权威性差,不适应。这些年放开、搞活,旧货业市场很活跃,出现多头收购:物资回收部门收,供销社、街道小工厂、工矿企业也收,一些无证个体收购者更是无孔不入。我们的政策检查科只能检查自己,管不了社会,社会上乱收乱购现象仍然很严重。有的盗窃分子把金属件卖给一些小熔炼厂、铸造厂,马上就入炉熔掉,追赃时连个证物的影儿都看不到。我琢磨这事儿应该有个权威的部门来管,萌生了成立个旧货业治安派出所的想法。大家很同意,就给上级打报告,我们愿意出人出钱出物组建,业务上请公安机关领导。
“本溪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对此非常支持,及时上报到省。辽宁省公安厅对他们的要求很快予以批复。1985年3月,这个机构正式挂牌执行任务。”
    二
说起这个治安派出所的作用,总公司副经理张万录说,最好让派出所的同志谈。他打电话请来名叫宋克伟的小伙子。他说:
“派出所成立后,首先建立旧货收购登记、可疑物举报制度,对各收购门点的负责人、收款员、检斤员进行政策培训,请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物价等部门的专家讲课。到现在,已培训2500多人次。这些人经过培训,精通收购政策,具有鉴别真伪能力,责任心强,是我们得力的耳目。”
1988年1月,一个农民打扮的人持城市户口本来到新北收购站卖废铜线。收购人员按规定进行了登记,并将疑点向旧货业派出所作了汇报。派出所根据登记找到户主,户主提供了他的一个农村亲属曾来借过户口本的情况。他们根据线索赶赴农村,了解到当地的一个铁矿的电源线被盗,工厂被迫停产2天,直接损失2万多元。经鉴定,这个电路的电线型号与新北收购站提供的相同。于是,这一破坏电力设施的恶性案件迅速被侦破。
据宋克伟介绍,从1985年3月建所到现在,派出所接到各收购站报案274起,使国家免受经济损失10万多元。
    三
本溪市物资回收总公司党委书记柴继武向我们透露:过几天总公司要开一个大会,一批一贯守法收购和举报有功人员,将要受到工资晋级等奖励。我们问:“违反收购政策的罚不?”
“罚!”柴继武毫不犹豫地说,“这个,我们有明文规定。1987年10月,高峪收购站收购了几个成品铜套、铝锭,没按规定登记,又没有举报。我们召开千人大会公开处理:给予站主任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给予该站的领导单位明山分公司经理、书记通报批评。”
这时张玉金接过话头说:“在这一点上我们非常严格。我们是企业,当然要挣钱,要挣大钱。去年,我们这个收破烂的单位挣了800多万元纯利润。我们挣的这些钱是靠改革、开放、搞活的威力,挣的是合法的钱。非法的东西,市场上再紧俏,再能挣钱,我们也不收购,否则,工矿企业、国家的损失就太大了。所以我们管得特别严,就是要把销赃的场所变成打击犯罪的前沿阵地!”
从“破烂王”那儿出来,我们感到欣慰。如果各工矿企业都能对自己的原材料、备品备件严加管理,再加上物资回收部门严格把关,让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人偷没有偷处,赃没有销处,治安秩序的好转,不是大有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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