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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地方性法规 控制生育率上升 南阳强化计划生育约束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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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3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完善地方性法规 控制生育率上升
南阳强化计划生育约束机制
本报讯 河南省南阳市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地位,完善地方性法规,强化监督手段和约束机制。近3年来,全市计划生育率一直都在99.6%以上。
多年来的实践,使南阳市的决策者认识到:只有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以变应变,才能使计划生育政策得以落实。他们率先实行计生工作对诸方面的“一票否决权”:全市凡是评先进、调资、提干、评定职称,都吸收计生部门参与把关。仅1988年,就有两个先进单位和20多名公职人员分别因抓计生工作不力而被取消已取得的荣誉、利益、职务和职称。
南阳市委、市政府与各中层,中层与各基层,基层单位与育龄妇女,层层签订了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保证书,实行重点检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保证条条措施得以落实。仅1988年,就因计生目标落实得不好,6个村的领导班子的主要成员被撤换调整。
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曾是南阳市的一个薄弱环节。为此,市政府发布了《加强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凡在本市租赁单位和个人房屋、场地的外来人员和其它暂住人员,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乡级以上计生证明,经本市办事处(乡)、居委会(村)审查方可办理暂住户口,否则要对出租房屋的单位或个人处以罚金。同时,对本市外出经商、做工人员等的计生管理问题,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赵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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