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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取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自食其果谭顺清夫妇被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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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无理取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自食其果谭顺清夫妇被逮捕
日前,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市公安局依法将居住在毛坪乡锦地村的81岁村民谭顺清和73岁的邱有秀夫妇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逋捕。
谭顺清、邱有秀夫妇之子谭寿昆,自1977年至1986年,先后在毛坪乡茶厂、企业办、建筑公司担任采购员、会计、出纳、党支部书记等职。在1986年清理财务时,发现他有挪用、拖欠公款等嫌疑,乡党委副书记李孟德要他边工作边写交代材料。谭寿昆因思想包袱太重,竟于1986年11月19日写了遗书,投河自杀。事发后,乡政府办理了安葬事宜,并对其亲属进行了安慰。
几年来,谭顺清、邱有秀以其儿是被逼死为由,多次在乡政府机关闹事,较长时间住在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干部家中,经常哭、闹、吵,严重影响了乡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去年2月,市委协同区、乡再次对其做说服工作,并与谭寿昆妻子签订了解决500元生活补助费、安排一名子女到乡办企业工作的协议,谭顺清夫妇才由乡政府回家。
事过4个月之后,谭顺清夫妇又以其子是李孟德害死,生活无依靠为由,于1988年5月30日上午,闯入李孟德私人住宅,迫使李孟德全家搬进市委机关招待所。此后,市区乡又多次派人动员教育其离开李孟德家。谭顺清、邱有秀认为自己年龄大,政府奈何不得,以老相要挟,长期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不走。法律是公正的。谭顺清、邱有秀虽年高寿大,但无视国家法律,以致高龄被依法逮捕,真是自食恶果。  
      
          (志明 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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