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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集资 多路进财 增添后劲 嘉兴农民成了农业投入的主体 去年集资1亿多元相当于全市财政支农资金的2.82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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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4
第2版(经济)
专栏:

  多方集资 多路进财 增添后劲
嘉兴农民成了农业投入的主体
去年集资1亿多元相当于全市财政支农资金的2.82倍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虞云达报道:近几年来,浙江嘉兴市委、市政府坚持“依靠全社会多方集资,多路进财,增加农业投入,增添农业后劲”的原则,把乡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作为农业投入的主体。
目前嘉兴市已经建立起农业发展基金制度、合作基金会制度、承包上交积累制度和农民劳动积累工制度等4项积累制度,从而形成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投资积累调节新机制。去年全市由此共筹集资金1亿多元,相当于全市财政支农资金的2.82倍。
嘉兴市建立农业发展基金起自1986年,两年多来,经历了一个从以工补农到建立发展基金制度,从乡、村两级筹建到县、乡、村三级共建,从只向乡镇企业集资到向全社会集资的过程。
嘉兴市县、乡、村三级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渠道,大致有4条:
——乡镇企业集资部分,包括:计税工资提高部分全额列入;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0%在税前列支的社会性开支和企业税后上交的利润中,各提取一定的比例。
——国家和地方财力集资部分,包括:上级下拨支持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农业投资;国家从征收乡镇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税每年增长的地方留存中,提取一定的比例,造地费和耕地占用税的留存部分;生猪稳定基金的留存部分;粮食定购任务中内扣差价的结余部分。
——城镇企业及有关部门集资部分,包括:使用农民工的国营、二轻、大集体企业、按农民工人数和每人每月3—5元的标准列入企业成本作为农业发展基金;粮食、供销、外贸、食品、丝绸等经营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部门,从扶持生产出发,确保完成国家税收的前提下,每年从经营的利润中返回一定比例作为农业发展基金。
——农民集资部分,包括:农村个体工商户,运输户及“五匠”,每人每月缴纳的贴农金;户办、联户办企业按人数缴纳的贴农金;经营多年生经济作物、内塘养鱼取得经济效益后,上交集体的贴粮金;无故弃耕抛荒粮田,应向集体缴纳的资源补偿费;无故不履行合同应向集体缴纳的违约金;不能按规定提供劳动积累的代金等。
为了管好用好农业发展基金,嘉兴市具体抓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把农业发展基金设的专项资金,使用主要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引进和开发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扶持经济薄弱的村发展村级经济;支持发展为农业提供服务的项目;扶持种粮、养猪等专业生产大户发展规模经营。重点是支持农业扩大再生产,而不是为维持简单再生产。去年,嘉兴市乡村两级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有1120万元,占投放的总额一半多。
二是坚持三个结合,即有偿使用与无偿扶持相结合,以有偿使用为主;补农与建农相结合,以建农为主;当年使用与逐年适当积累相结合,以当年使用为主。海盐县去年借出有偿使用的农业发展基金85.5万元,占县级已筹基金总额的28.4%,支持生猪、水产、水果、蔬菜等商品基地建设。
三是加强基金管理。嘉兴市各地各级都普遍健全了对基金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实行分级筹集、分级使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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